慣竊有幼兒須照料 法官裁五千元交保

苗栗地區去年發生近廿件檳榔攤、小吃店遭竊案件,警方比對現場採集的DNA,先後逮捕兩名嫌犯,但另一名涂姓嫌犯一直逍遙法外。警方鍥而不捨,終於將涂姓嫌犯逮捕,檢察官訊後以被告有逃亡再犯之虞,向法院聲押。不過被告在羈押庭時,坦承犯案並解釋有兩名幼童嗷嗷待哺,法官最後裁定被告以五千元交保候傳。 (彭清仁報導)

警方指出,苗栗地區去年一到九月發生近廿件檳榔攤、小吃店、餐廳等營業場所竊案,竊賊利用夜間店家打烊時行竊,被竊物品以現金或香菸為主。警方根據竊案現場採集的指紋,以及指甲採集DNA,經比對後,陸續將劉姓和邱姓兩名嫌犯逮捕,但涂姓嫌犯一直逍遙法外。

警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,查出涂姓嫌犯連假期間返回苗栗公館鄉娘家,警方埋伏後才將涂姓男子逮捕,並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。檢方在複訊後,認為被告有逃亡和再犯之虞,向法院聲押。不過涂姓男子在聲押庭訊時,向法官坦承犯下九件的竊案,並供稱因為打零工收入不穩定,岳母開刀、妻子沒工作,家中又有兩名幼童嗷嗷待哺,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才會挺而走險,而行竊所得也都用於買尿布和奶粉,涂姓男子也向法官求情,希望能獲交保,以免兩名幼童無人照料。法官最後採信被告供詞,考量被告行竊過程都沒傷人,最後裁定被告以五千元交保候傳。